財團法人林公熊徵學田獎學金公告
茲決定本年度獎學金辦法如後,凡符合本辦法規定者均可申請獎助,研究生請勿申請
限於本(九十三)年九月三十日下午五時前向本學田董事會報名,逾期恕不接受,特此公告。
通 訊 處:台北市南京東路二段六號八樓。
聯絡電話:(○二)二五六八二三五六分機九○一、九○二。
民國九十三年九月一日
台林學文字第一五二零號
財團法人林公熊徵學田獎學金辦法
第一條:本財團為獎勵全國公私立大學及獨立學院之優秀學生進修起見,特訂
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獎學金名額本年度定為五○名,凡各院校大學部在學二年級以上
學生(不包括夜間部)均得申請本獎學金,本學年每名發給新台幣壹
拾萬元整。
第三條:申請本獎學金之學生須合於左列各款之規定:
一、操行列在甲等(八○分以上)者。
二、上年度上、下學期學年學業成績總平均分數在八十五分以上者。
三、未領得他處獎學金及公費者。
第四條:申請學生須檢具學校之保薦書及第三條各款證明書暨全戶戶籍謄本等
寄交(郵政須用掛號)本財團董事會審核,如有證件不全或不實等情
事,概不受理。
第五條: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經董事會議決得隨時修改之。
第六條:本辦法經本財團董事會通過後公告施行,修改時亦同。
附 件:保薦書格式,請自行影印備用。